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是全国检察影视宣传工作的主力军、主阵地、主渠道,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、检察日报社代管、拥有20年历史、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影视制作资质的专业影视机构,主要策划、出品、拍摄和制作法治题材特别是检察题材的电影、电视剧、微电影、专题片、电视栏目等影视作品。